黄志恒烈士
发布日期: 2012年06月12日
黄志恒,女,中山县三乡人。从抗战时期起,一直战斗在粤中五邑地区。1947年初,粤中五邑地区恢复公开的武装斗争。黄志恒从香港重返粤中区,参加新恩人民保乡自卫大队,担任武工队长。
1948年,敌在恩平县加紧“清剿”我人民武装,四处悬赏缉拿新恩人民保乡自卫大队大队长冯超、政委陈全,以及冯的妻子黄兰。是年7月18日深夜,黄志恒带武工队在湖昌贤村活动,不幸被捕。在审讯中,敌人误把她当作是冯超的妻子“黄兰”,并企图以此为诱饵,引我人民武装上钩,一网打尽。黄志恒想到当时部队的困难处境,想到革命的利益,决心牺牲自己,保护黄兰,保护部队。于是,当敌人问她“你是不是黄兰”时,她毅然回答:“我是黄兰!”敌信以为真,不断向她追问我军的行踪,但黄志恒始终没给敌人吐露半点消息。敌恼羞成怒,将她打得遍体鳞伤,皮开肉绽,一次次昏死过去。8月5日,敌人押黄志恒游街后在恩城将其杀害,又将她的首级当作黄兰的尸首,悬挂在锦江桥头电线杆上示众。黄志恒临刑前视死如归,高呼着“共产党万岁!”“打倒国民党反动派!”等口号,英勇就义,年仅20岁。